校岗聘办公室: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二〇二四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校政字〔2024〕31号)和《二〇二四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必赢官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必赢官网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系室负责人、有名望的专家和有威信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简称“岗聘工作小组”,不少于7人),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成员有:
组 长:潘 越 李河宗
成 员:王文军 徐 辉 刘 照 薛应芳 刘志民
张 明 王艳辉 陈亚宇 崔好选 王智冲
孙 芳 高瑞贞
二、推荐条件
(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后的业绩成果)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教师岗位
1.二、三级推荐条件按学校文件执行。
2.教授四级岗位
(1)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聘期终考核不合格或受处分降级聘用后,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期满。
(2)业绩成果条件符合教授四级岗的职责任务要求。
3.副教授五级岗位
(1)在六级岗位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
(2)任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原则上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理念新,知识面广,治学严谨、教学效果显著。
(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一条;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二条:
1)获得国家级专业奖、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 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 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2名),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设奖单位具有国奖提名权的奖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要求发表SCI、El检索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ESI热点论文。
3)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做主题报告。
4)在行业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本学科统编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5)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6)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或行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3名),或企业标准第一编制人。
7)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科学普及、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的书面认可)。
8)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主要参 与(前三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项。
9)国家级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2名);国家级一流专业(课程)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承担人(前2名);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主要承担人(前2名);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承担人(前2名);专业、学科认证(评估)主要承担人(前2名)。
10)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实际到校经费120万元以上。
11)获省(部)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或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12)以河北工程大学为依托单位的市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1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或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最高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教练员带领学生在全国一类比赛(全运会、学青会)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二类比赛(全国各单项比赛)中个人项目冠军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金奖、省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等。
14)获得政府部门(或其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的教学类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
15)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
16)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教学质量测评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符合推荐条件人数超过岗位指标数,按照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足业绩成果数量排名推荐五级岗位。
4.副教授六级岗位
(1)在七级岗位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
(2)任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原则上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理念新,知识面广,治学严谨、教学效果显著。
(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一条;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二条;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三条:
1)获得国家级专业奖、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 5名,三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 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2名),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设奖单位具有国奖提名权的奖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要求发表SCI、El检索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ESI热点论文。
3)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做主题报告。
4)在行业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10 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本学科统编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5)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6)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或行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3名),或企业标准第一编制人。
7)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科学普及、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的书面认可)。
8)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主要参 与(前三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项。
9)国家级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2名);国家级一流专业(课程)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承担人(前2名);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主要承担人(前2名);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承担人(前2名);专业、学科认证(评估)主要承担人(前2名)。
10)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实际到校经费120万元以上。
11)获省(部)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或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12)以河北工程大学为依托单位的市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1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或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最高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教练员带领学生在全国一类比赛(全运会、学青会)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二类比赛(全国各单项比赛)中个人项目冠军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金奖、省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等。
14)获得政府部门(或其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的教学类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
15)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
16)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教学质量测评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符合推荐条件人数超过岗位指标数,按照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足业绩成果数量排名推荐六级岗位。
7.副教授七级岗位
(1)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聘期终考核不合格或受处分降级聘用后,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用期满。
(2)业绩成果条件符合副教授七级岗的职责任务要求。
8.讲师八级岗位
(1)在九级岗位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
(2)任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原则上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理念新,知识面广,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一条;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二条:
1)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SSCI检索期刊论文,或EI检索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ESI热点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做报告或演讲。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部),或参与编著的教材荣获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奖、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4)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5)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编制人。
6)主持市(厅)级教研、科研课题,或主要参与(前三名)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或个人获得各类竞赛奖。
8)担任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主讲人。
9)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10)协助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11)作为直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12)获省(部)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
13)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或河北省建设国家一流学科,或专业认证(评估),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三);院级以上优秀课程负责人。
符合推荐条件人数超过岗位指标数,按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足业绩成果数量排名推荐八级岗位。
9.讲师九级岗位
(1)在十级岗位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
(2)任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原则上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理念新,知识面广,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一条;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二条;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成果认定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三条:
1)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SSCI检索期刊论文,或EI检索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ESI热点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做报告或演讲。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部),或参与编著的教材荣获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奖、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4)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5)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编制人。
6)主持市(厅)级教研、科研课题,或主要参与(前三名)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或个人获得各类竞赛奖。
8)担任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主讲人。
9)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10)协助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11)作为直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12)获省(部)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
13)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或河北省建设国家一流学科,或专业认证(评估),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三);院级以上优秀课程负责人。
符合推荐条件人数超过岗位指标数,按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足业绩成果数量排名推荐九级岗位。
(七)讲师十级岗位
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十一级岗位
在十二级岗位聘用期满,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岗位指标和任职年限排名推荐初级十一级岗位。
(九)十二级岗位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应岗位聘用期满,除教学工作量外,岗位条件参照教师岗位条件执行。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二、三级推荐条件按学校文件执行。
2.四至十二级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应岗位聘用期满,除教学工作量外,岗位条件参照教师岗位条件执行。
注:符合推荐条件人数超过岗位指标数,按照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足业绩成果数量排名推荐,比较操作为:
1.比较业绩成果数量:满9年的为实际业绩成果数量+2;满6年的为实际业绩成果数量+1;满3年的为实际业绩成果数量。
2.比较业绩成果数量仍相同时,专业技术职务年限长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任务
(一)基本岗位职责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职责任务
1.二、三级岗位职责任务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教授四级岗位
(1)学科建设
①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②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或指导培养研究生。
③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④积极参与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专业认证(评估)、规划教材的建设等工作。
(2)教学工作
①在受聘期间,系统讲授2门主干课程,其中1门必须是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优良。
②积极完成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③受聘期间应完成下列任务中任1项: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设奖单位具有国奖提名权的奖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SCI、El检索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ESI热点论文。
3)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做主题报告。
4)在行业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部)级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8万字以上/部),或参与编著的教材荣茯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5)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
6)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或行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5名),或企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3名)。
7)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科学普及、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的书面认可)。
8)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主要参与(前三名)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9)国家级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5名);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前3名);国家级一流专业(课程)主要承担人(前5名);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主要承担人(前3名);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承担人(前3名);专业、学科认证(评估)主要承担人(前3名)。
10)工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100万元以上,理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35万元以上,文(社)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 20万元以上。
11)获省(部)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或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1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金奖、省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等。
13)获得政府部门(或其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的教学类 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14)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15)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教学质量测评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3.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
(1)学科建设
①在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②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学术团队建设,指导培养研究生或本科生。
③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私极参与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④参与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专业认证(评估)、规划教材的建设等工作。
(2)教学工作
①受聘期间,系统讲授2门本科生课程,其中1门必须是本科生主干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②积极完成本科生或研究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③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
④受聘期间,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应完成下列任务中任2项,副教授七级岗位应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1项: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等奖前2名),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设奖单位具有国奖提名权的奖项(额定人员)。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含河北工程大学学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在区域性或全省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做主题报告。
4)在行业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本学科统编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5)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已应用或转化,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6)已颁布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人,或行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8名),或企业标准主要编制人(前5名)。
7)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科学普及、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建设性文章,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得到区委区政府以上部门的书面认可)。
8)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或主要参与(前三名)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9)国家级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前7名);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承担人(前5名);国家级一流专业(课程)承担人(前7名);省级教学团队承担人(前5名);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承担人(前5名);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承担人(前5名);专业、学科认证(评估)主要承担人(前5名)。
10)工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理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20万元以上,文(社)科类累计实际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
11)获校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或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之一,或校级以上人才称号。
1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茯得省级科技竞赛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银奖以上、省挑战杯系列竞赛三等奖以上等。
13)获得校级综合类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
14)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15)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或教学质量测评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4.讲师及以下八至十二级岗位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二、三级岗位职责任务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四级以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受聘期间,完成所在岗位工作量,教科研任务同教师相同等级岗位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
1.学校发布2024年专技岗聘工作的通知。(6月25日)
2.学院成立岗聘工作小组,整体负责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6月25日)
3.根据《意见》中的推荐条件(不受指标限制),审核并确定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聘办公室。(7月1日前)
4.学校岗聘办公室进行复审和评议,报学校岗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拟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5.岗位聘用结果报校岗聘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审定。
6.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审批。
(二)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
1.根据《意见》中的推荐条件(不受指标限制),审核并确定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推荐人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聘办公室。(8月31日前)
2.学校发布各单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指标分配情况。(9月1日)
3.经过充分的摸底和酝酿,学院拟定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聘办公室备案。(9月6日前)
4.学院公布四级及以下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务和推荐条件等信息,启动本单位专技岗位聘用工作。(9月10日前)
4.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申请竞聘上一岗位等级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5.学院岗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的资格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查,通过公开竞聘等确定拟聘人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岗聘办公室。(9月20日前)
6.学校岗聘办公室进行复审和评议,报学校岗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拟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7.岗位聘用结果报校岗聘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审定。
8.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审批。
(三)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
五、监督机制和公示制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采取学院信息布告栏(或15-406室)及校园网主页“双公示”的方式进行。
举报电话:0310-3968727。
监督举报邮箱:jxxyjljd@hebeu.edu.cn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当年申报晋级资格;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方可推荐。
必赢nn699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