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9〕52号]和《关于〈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和资助办法(试行)〉等文件的修订意见》[校政字〔2016〕65号]文件精神,现开始进行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请相关学生依据以上文件,按照证书类型和等级,申请认定创新学分;本次认定取得的正式证书有效起止日期:自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30日。其他各项需要使用创新学分的活动,均以此为准,不再单独开放申报。
将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填写完成并本人签字后送到15号楼207房间并提供证书原件,证书扫描件(JPG格式,每张不超过3M)发往ztds8579390@163.com邮箱。
创新学分管理系统已按照修订后的《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各类别设置学分上限和项目数量上限。请同学们查看自身创新学分情况,自主上报。
2020年之后(含2020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后才能获得创新学分(以结题证书等级为准)。
学院将学生创新学分申请材料录入创新学分管理系统,经审核后在创新学分管理系统公示结果,时间安排如下:
一、12月1日——25日接收创新学分申请表及邮箱接收资料;
二、12月25日——28日,学院审核创新学分;
三、12月28日——1月5日,结果公示;
四、2021年1月10日后,已入库的创新学分,按学生要求使用。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拨打电话:3969390。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校政字(2019)52号文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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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