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学生创新学分申报提交时间为5月29日14:00到6月25日17:00。(在此时间,学生必须完成首次申报,有被退回修改的也可以在此时间进行修改。)
2、学生创新学分被退回后提交修改申请的时间为:5月29日14:00-7月2日17:00。(在此时间,学生可以进行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提交时间截止到7月2日17:00。)
3、学院初次审核时间为5月29日14:00-6月27日17:00。
4、申报细节:(1)上传证书必须是原件;(2)学术论文与期刊需上传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学术论文及作品需提交期刊合法性验证材料(截图),期刊及报刊合法性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3)“技能培训”证书以人力资源与保障部颁发证书有效;(4)“学科竞赛”同一赛事不同项目按最高原则获得学分,不得累计,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型赛事,按最高原则计分。
5、在申报时间内学生需通过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自行完成创新学分的录入、提交等工作,申报系统登录入口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使用说明见附件2。
6、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默认登录密码。
7、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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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